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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委、市政府出台了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《关于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定》的实施意见,《关于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工作的决定》,《延安市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》、《延安市外商投诉管理办法》、《延安市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》、《关于损害投资环境给予行政处分的暂行规定》等规范性文件。
投资审批实行“一厅式”办公,“一条龙”服务和联席办公制度,推行首问负责制、限时办结制、收费项目公布制度,落实各级领导包抓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制。
优化政策环境,制定投资优惠政策,对投资领域,土地政策,税费减免,金融信贷等各个方面为国内外投资客商实行优惠,实行外商投资企业认证制度,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。
优化投资环境,建立市、县两级投诉中心,实行外商投资企业执法检查通报备案制度,落实重大案件领导包抓责任制和损害投资环境责任追究制。
全市范围内开展开放意识,环境意识,形象意识宣传教育,形成“亲商、富商、安商”的良好社会风气。 |